留頭不留髮:一句話,管了中國人兩百六十七年 《神州大地》第 4 集 · 語言:中文 · 時長:14:45 出處:sylogs.com — 歡迎轉載分享,請注明出處 順治二年,一六四五年,北京城裡貼出一張 佈告。佈告上說:從公佈那天起, 京城內外,十天之內,統統剃頭。 佈告上還有八個字,說得很清楚: 「留頭不留髮,留髮不留頭。」 一頭頭髮,為什麼值得動這麼大的刑? 前面幾支片子,我們看的都是能畫在紙上 的東西——城牆、中軸線、街道、條約的邊界。 這一支不一樣。這一支要看的那件東西, 畫不進地圖,也沒寫進條約—— 它長在每一個人身上,從生下來那天到死, 都跟著。它管了兩百六十七年。 要講清楚這道命令,得先講清楚一件事: 辮子不是清朝發明的。 把前額的頭髮剃掉、腦後留下一條辮子—— 這種髮式,是北方遊牧民族的共同習慣。 烏桓、鮮卑、契丹、女真、蒙古,都剃。 原因很實在:騎馬打獵礙事,戴頭盔又悶。這裡頭還有一層信仰。薩滿教認為,髮辮是真魂棲息的地方,是生命的一部分。陣亡將士的遺骨若沒法帶回,那條辮子一定要送回故里,隆重埋葬,叫「捎小辮」。所以,剃髮本身不是問題。清朝做的事,是把習俗變成了一條國家法律。而且它不是一次就成的。一六四四年清軍剛進關,就頒過一次,結果反抗太烈,公開廢除了。到一六四五年,這道令又回來了,而且比上一次硬得多:「京城內外限旬日盡行剃完」——十天。直隸和各個省,佈告到的當天算起,也 在:騎馬打獵礙事,戴頭盔又悶。這裡頭還有一層信仰。薩滿教認為,髮辮是真魂棲息的地方,是生命的一部分。陣亡將士的遺骨若沒法帶回,那條辮子一定要送回故里,隆重埋葬,叫「捎小辮」。所以,剃髮本身不是問題。清朝做的事,是把習俗變成了一條國家法律。而且它不是一次就成的。一六四四年清軍剛進關,就頒過一次,結果反抗太烈,公開廢除了。到一六四五年,這道令又回來了,而且比上一次硬得多:「京城內外限旬日盡行剃完」——十天。直隸和各個省,佈告到的當天算起,也是十天。令上寫著:如果躲避、捨得頭髮、 裡頭還有一層信仰。 薩滿教認為,髮辮是真魂棲息的地方, 是生命的一部分。陣亡將士的遺骨若沒法帶回,那條辮子一定要送回故里,隆重埋葬,叫「捎小辮」。所以,剃髮本身不是問題。清朝做的事,是把習俗變成了一條國家法律。而且它不是一次就成的。一六四四年清軍剛進關,就頒過一次,結果反抗太烈,公開廢除了。到一六四五年,這道令又回來了,而且比上 遺骨若沒法帶回,那條辮子一定要送回故里,隆重埋葬,叫「捎小辮」。所以,剃髮本身不是問題。清朝做的事,是把習俗變成了一條國家法律。而且它不是一次就成的。一六四四年清軍剛進關,就頒過一次,結果反抗太烈,公開廢除了。到一六四五年,這道令又回來了,而且比上一次硬得多:「京城內外限旬日盡行剃完」——十天。直隸和各個省,佈告到的當天算起,也是十天。令上寫著:如果 回,那條辮子一定要送回故里,隆重埋葬,叫「捎小辮」。 所以,剃髮本身不是問題。 清朝做的事,是把習俗變成了一條國家 法律。而且它不是一次就成的。 一六四四年清軍剛進關,就頒過一次, 結果反抗太烈,公開廢除了。 到一六四五年,這道令又回來了, 而且比上一次硬得多:「京城內外限旬 日盡行剃完」——十天。 直隸和各個省,佈告到的當天算起, 也是十天。令上寫著:如果躲避、 捨得頭髮、找話辯解,「決不輕貸」; 臣子再上奏討論這件事,「殺無赦」。 頭髮的去留,從這一天起,不再是個人的 喜好,也不再是倫理問題。 它成了一個政治問題。 那道重頒的令,是誰提議的? 史書上留下一個名字:孫之獬, 山東人,明朝進士,清軍入關後降清, 在朝裡做官。當時朝廷上分滿班和漢班。 孫之獬為了表示順從,自己先剃了髮、 換了滿族服裝,站到滿班的隊伍裡去。 滿班的人當他是漢人,不收; 退回漢班,漢班的人看他一身滿族裝扮, 也不容。他兩頭沒站住,惱羞成怒, 轉頭向攝政王多爾袞上了一道奏, 主張重新頒發剃髮令。 多爾袞同意了。十天的期限, 就是這樣定下來的。 這一段史料,出自清人王家楨的《研堂見聞 雜記》。它記的不只是一道命令的來歷, 也記下了這道命令是怎麼從一個人的 難堪裡長出來的。 但一個人再怎麼惱羞成怒, 也提不出一個國家政策。 真正讓這道令重新回來的原因, 是別的:清軍剛坐進北京,疆界還沒站穩, 誰是順民、誰是敵手,一時看不出來。 頭髮,正好是一個看得見的記號。 既然是一個記號,它就必須能查。 這一段,講的就是「怎麼查」。 清初法定的髮式叫金錢鼠尾:前額四周全剃光,頭頂留銅錢大小一片,編成細辮垂在後面,細得像老鼠尾巴。這個樣式不是 前額四周全剃光,頭頂留銅錢大小一片,編成細辮垂在後面,細得像老鼠尾巴。這個樣式不是大概說說,它有一個可以量的標準——留下的那一片頭髮,要能穿過銅錢中間的方孔。而超出標準是會死人的。順治四年,有個百姓叫丁泉,因為「留頂甚大」,留下的那一片大了,被斬首,地方官也連帶受罰。把標準定到銅錢孔那麼大,用意就很清楚了:它要的不是好看,是好認。 站在街上,誰剃了、誰沒剃、誰留得太大,一眼看得出來。所以,為什麼是這個樣式?不是因為它美,也不是因為它醜——因為它是一個可以一眼查出、可以拿尺子量的忠誠記號。這就是它的設計。順帶說一件很少人知道的事:這個髮式,清朝自己後來也變了。清初是金錢鼠尾。清中期留髮擴大到手掌大小,辮子變粗,叫豬尾辮。到晚清最後幾十年,成了前半剃光、 頭頂留銅錢大小一片,編成細辮垂在後面,細得像老鼠尾巴。這個樣式不是大概說說,它有一個可以量的標準——留下的那一片頭髮,要能穿過銅錢中間的方孔。而超出標準是會死人的。順治四年,有個百姓叫丁泉,因為「留頂甚大」,留下的那一片大了,被斬首,地方官也連帶受罰。把標準定到銅錢孔那麼大,用意就很清楚了:它要的不是好看,是好認。 站在街上,誰剃了、誰沒剃、誰留得太大,一眼看得出來。所以,為什麼是這個樣式?不是因為它美,也不是因為它醜——因為它是一個可以一眼查出、可以拿尺子量的忠誠記號。這就是它的設計。順帶說一件很少人知道的事:這個髮式,清朝自己後來也變了。清初是金錢鼠尾。清中期留髮擴大到手掌大小,辮子變粗,叫豬尾辮。到晚清最後幾十年,成了前半剃光、後半梳粗辮的樣子——這才是今天清宮劇裡的那個髮型。有一份證據很硬:一七九三年,英國馬戛爾尼使團隨團畫師留下的乾隆年間中國人素描,畫的還是金錢鼠尾——不是影視劇裡那個樣子。也就是說:同一道「祖宗家法」,兩百六十七年裡,髮型換了三次。 影像裡的辮子,其實只屬於它在 編成細辮垂在後面,細得像老鼠尾巴。這個樣式不是大概說說,它有一個可以量的標準——留下的那一片 細得像老鼠尾巴。 這個樣式不是大概說說,它有一個可以量 的標準——留下的那一片頭髮, 要能穿過銅錢中間的方孔。 而超出標準是會死人的。 順治四年,有個百姓叫丁泉, 因為「留頂甚大」,留下的那一片大了, 被斬首,地方官也連帶受罰。 把標準定到銅錢孔那麼大, 用意就很清楚了:它要的不是好看, 是好認。 站在街上,誰剃了、誰沒剃、 誰留得太大,一眼看得出來。 所以,為什麼是這個樣式? 不是因為它美,也不是因為它醜—— 因為它是一個可以一眼查出、 可以拿尺子量的忠誠記號。 這就是它的設計。 順帶說一件很少人知道的事: 這個髮式,清朝自己後來也變了。 清初是金錢鼠尾。 清中期留髮擴大到手掌大小,辮子變粗,叫豬尾辮。到晚清最後幾十年,成了 面,細得像老鼠尾巴。這個樣式不是大概說說,它有一個可以量的標準——留下的那一片頭髮,要能穿過銅錢中間的方孔。而超出標準是會死人的。順治四年,有個百姓叫丁泉,因為「留頂甚大」,留下的那一片大了,被斬首,地方官也連帶受罰。把標準定到銅錢孔那麼大,用意就很清楚了:它要的不是好看,是好認。 站在街上,誰剃了、誰沒剃、誰留得太大,一眼看得出來。所以,為什麼是這個樣式?不是因為它美,也不是因為它醜——因為它是一個可以一眼查出、可以拿尺子量的忠誠記號。這就是它的設計。順帶說一件很少人知道的事:這個髮式,清朝自己後來也變了。清初是金錢鼠尾。清中期留髮擴大到手掌大小,辮子變粗,叫豬尾辮。到晚清最後幾十年,成了前半剃光、後半梳粗辮的 叫豬尾辮。到晚清最後幾十年, 留髮擴大到手掌大小,辮子變粗,叫豬尾辮。到晚清最後幾十年,成了前半剃光、後半 梳粗辮的樣子——這才是今天清宮劇裡 的那個髮型。有一份證據很硬: 一七九三年,英國馬戛爾尼使團隨團畫師 留下的乾隆年間中國人素描, 畫的還是金錢鼠尾——不是影視劇裡那個 樣子。也就是說:同一道「祖宗家法」, 兩百六十七年裡,髮型換了三次。 影像裡的辮子,其實只屬於它在位的最後 幾十年。 這道令下去了,反抗也跟著來了。 這一節,兩邊都寫。 最激烈的一處在江陰,江南的一個縣城。 順治二年閏六月,江陰知縣重申剃頭令。 當地鄉紳跪著去請求留髮, 被大罵趕了出來。 第二天,秀才許用等人在孔廟前立誓—— 「頭可斷,髮決不可剃也。」 百姓推舉典史陳明遇主持守城。 這一守,守了八十一天。 城裡有一副對聯,是當時人寫的: 「八十日戴髮效忠,表太祖十七朝人物; 六萬人同心死義,存大明三百里江山。」 百姓的誓言更簡單:「寧為束髮鬼, 不作剃頭人。」八十一天之後, 城破了。 江陰城破之後,發生的事必須完整寫出來, 兩邊的數字都列。 守城的一方記錄:這八十一天裡, 殺清兵七萬五千餘人;六萬七千多人戰死 在城牆上下。城破以後,清兵連殺十天, 直到滿城殺盡才封刀;死於刀下的有 十七萬多,最後只有五十三名老小倖免。 這幾個數字,來自後來的記載, 是守城一方的口徑。 這裡把它列出來,也不加評論。 同一時間,江南還有別的地方。 嘉定因剃髮易服,三遭屠城, 死者數字各說不一,有說三萬, 有說逾萬——兩種說法一起列在這裡。 崑山屠城之後,只剩五十三人。 北方的記載是另一種:遼東的漢民不肯 剃髮,投鴨綠江自盡,清軍追殺, 記載裡寫的是「屍塞江河」。 而那道令的提議者,孫之獬, 自己的結局也在這幾年的記載裡。 順治三年秋天,山東爆發謝遷率領的反清 武裝行動。孫之獬正好衣錦還鄉, 被這支武裝活捉。 記載說,人們在他身上遍刺針孔, 插上毛髮,斬首,暴屍通衢。 後來蒲松齡寫《聊齋志異》,有一篇《罵鴨》, 講一個偷鴨的人身上長滿鴨毛, 要鴨主人罵一頓毛才褪去—— 有人說,這個故事就從孫之獬身上來的。 這些,都是當時人記下來的。 我們把它們擺在這裡。 那這道令,是什麼時候沒有的? 一九一〇年底,清政府資政院通過剪辮 議案。一九一二年,民國政府頒布剪辮易服 政策;辛亥革命後,湖北軍政府把辮髮列為 清朝罪狀之一,禁止蓄辮。 最有戲劇性的一幕,發生在一九一二年 二月十二日——清帝退位的那一天。 末代攝政王載灃回到家,抄起一把剪刀, 自己把辮子剪了。 他對目瞪口呆的家人說了一句話: 「從今天起,做個普通百姓。」 而紫禁城裡的溥儀,直到一九一九年, 才在英國老師莊士敦的勸說下剪掉辮子。 剪辮的時候,還有很多人不願意剪。 原因之一,是害怕剪了辮子以後被官府 殺頭;甚至有人把辮子藏進帽子裡偽裝。 兩百六十七年,一道令管到底。 但令沒有了之後,它留下的東西還在。 今天你去問老北京人,正月裡為什麼不 剃頭?多半會告訴你一句話—— 「正月剃頭死舅舅」。 這句話流傳最廣的解釋是: 「死舅舅」諧「思舊」——正月一個月不剃頭, 意思是一年沒有剃頭,用來緬懷前朝、 懷念祖宗。這說法帶有唯心的色彩, 但它變成了一種民俗,傳了下來。 還有一件東西,比習俗更實在地留在這座 城裡:剃頭擔子。當年清廷為了快點推行剃 髮令,組織了專業的剃頭人員, 配的就是這種擔子。 擔子的小櫃子後板正中,豎著一根高竿, 掛著「留髮者斬頭」的詔書。 扁擔一頭紅、一頭青,纏著皮條—— 那其實是打人的刑杖。 還有一件鐵做的「喚頭」,形如大鑷子, 撥起來發出「嗆啷啷」的尖響, 配著「留頭不留髮,留髮不留頭」的喊聲一起 用。除了在城裡搭席棚、勒令過路人 進去剃頭,還派人到京畿挨家挨戶清查。 今天你去理髮,不用再聽那個「嗆啷啷」的 聲音了。但下一年的春節,當你聽到「正月 剃頭死舅舅」這五個字,你可以知道它是從 哪裡來的——它從一六四五年的一道佈告來, 走了三百八十年,走到今天的話裡。 一根辮子,管了兩百六十七年。 它最厲害的地方不是強迫每個人留一樣 的頭髮,而是把「服從」做成一個看得見、 能量得出、能連坐的東西。 它不需要你認同,只需要你照做。 而它消失的方式也很簡單: 一道令沒有了,剩下的就只是一句話。 今天是「正月剃頭死舅舅」,一百年以後, 也許連這句也沒有了。 但這座城的近代還沒講完。 辮子剪了之後,北京要面對一個更難的 問題——一座三千年的古都,怎麼變成一個 近代的首都? 這是我們的解讀,不是史書的記載。 本片的完整文字稿,在 sylogs.com。 --- Source: sylogs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