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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诺与兑现之间:读《小案件 大悲哀》第二回

作者:業州愚公 | 分类:各抒己见

《小案件 大悲哀》七回,第一回、第七回和第三至第六回都已在本栏谈过,独独漏了第二回。补上之后才看清,它和邻居不太一样:第三回以后是「案子」,这一回还不是。它讲的是一件始终没到手的事——一笔钱,哥哥许了三次,三次落空,最后托人转交,却要等他死后才到弟弟手上。

回目对仗,内容却是一笔流水帐

回目「选坟地依依怀故土 奔丧事惶惶赴县城」上下两句像两件事,读完才知道中间隔着一场死亡;作者把它们并排在同一行,就是要读者看见这个距离。

骨干也简单:谭维林再度返乡,为父母立碑砌坟,安排身后的事;一九九四年他死于车祸;弟弟接到奔丧通知,才发现自己连怎么出境都不知道。

三次许诺,三次落空

写「没有兑现」很容易写成抱怨。作者的办法很笨,也很有效——数。

真是好事多磨。谭维林三次许诺赠款给弟弟整屋,每次都没能兑现。

「好事多磨」是说书人的口头禅,紧跟的一句却像帐目结算:一个数字,一个结论,中间隔了多少年,读者自己算。

钱不是被赖掉,是被「挤占」

三次落空,没一次是哥哥反悔:有时是动身匆忙忘了带,有时是打碑砌坟超了预算要追补一笔,有时更残酷——他已经开始准备自己回不来的那一天。

就这样,本为弟弟整修房子的专款,又被他们自己的意外用途挤占。

这是我在第二回读到的最结实的一句。「本为……又被……挤占」,一个「挤」字,把善意、体面和死亡挤在同一笔钱上;「意外用途」四个字不动声色,却把整回的时间逻辑说尽了。钱不是被骗走的,是被生活本身挤走的——比骗局更无处追讨,也更让人无话可说。

两个活人,替自己把后事排好

第三次探亲,哥哥把话说到了底:

要是我死在那边了,你千万要把我骨灰接回来啊!我在生不能安居家乡,死了,尸骨是一定要埋回来的。

于是兄弟商定,由弟弟选一块好坟地,打一副生碑,今后合葬一处。两个还在喘气的人,把墓碑、穴位、合葬的位置一次排定——这画面很重,作者却一句感叹也没加,只用「哥俩都眼圈发红,鼻酸神伤」按住情绪。

说书人点着引信就走

这一回收尾值得记一笔。哥哥死讯传来,弟弟要奔丧,作者写完他借钱、跑腿、办出境,就此打住:

谭维成赴台奔丧是否成行,请听下回道来。

到这里,前后文才咬合上:哥哥要送一笔钱,送不出去;弟弟要出一趟门,出不去。前一回攒下的「财」,这一回要拿来换「路」。这不是巧合,是作者拿时间差做的扣,他不解释,只把位置摆好。

一句好话,一处松笔

好的已说过,是「本为……又被……挤占」。松的地方就在同一段附近,还是两句相邻的交代:

内地通过多年改革开放,已经旧貌变新颜。小老百姓的日子是芝麻开花节节高。

「旧貌变新颜」和「芝麻开花节节高」是两个现成套语叠在一起,等于用形容词代替现场。这一回最有力的是动作,最松的偏偏是概述:时代背景那一段,读者拿到的只有结论,没有画面。

还有一句是分寸问题:

好在谭维成虽没见过多少大世面,到底比那些半辈子连汽车都没坐过,县城都没去过的无知山民精干百倍。

要夸弟弟,不必把邻居唤作「无知山民」;而「精干百倍」这种计量,叙述者也无从核实。这是全回我最想请作者再想一想的一句。

偏好与评价,分开讲

有一处我读得比骨架更痛快,这是偏好:弟弟借钱那几笔——「几乎跑断脚杆说破嘴皮,求爹爹告奶奶」——没有一个形容词,全是动作和口语,山区借钱之难被压成可触摸的东西。偏好归偏好,我并不主张它比「三次许诺」的计数更「好」:计数是骨架,白描是血肉,不是一回事。

这一回真正做到的,是把「始终没有发生的事」写成一幕幕正在发生的事:钱一次次被挪走,碑一次打好。读者清楚那笔钱终究会迟到,却仍愿意跟着数完三次落空。至于那个在生碑上替自己留了位置、最后由别人捎回骨灰的人,作者既没替他辩护,也没替他认罪,只把帐一笔一笔摆在那里。判断权,仍旧留给读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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