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回小說的回目通常只報事,不判人。林教頭風雪山神廟——風雪是背景,山神廟是地點,沒有人在那七個字裡被定罪。《小案件 大悲哀》的七個回目不是這樣:每一個都帶著形容詞,那些形容詞是在定性。
把七個回目並排,指責的對象一路往上走。第一回指小妹(「怒沖沖小妹寡情」)。第三回還指人,但改指職位——「紅眼人」「黑心官」,一個貪,一個惡。第五回不指人了,指案子(「冤枉官司冤枉斷,糊塗案子糊塗輸」)。第六回連案子也不指,指程序(「中止執行是空話,登上內參也白搭」)。第七回誰也不指,直接問天(「問茫茫蒼天人間公道如何討」)。
從人到官,從官到制度,從制度到天。一級一級,越走越高,越高越空。
正文走的是反方向。全書「糊塗」出現五次,每一次的主人都不同。
這譚桂菊也是一時糊塗,還以為象童年兄妹,可以任性戲鬧
第一次在第一回。回目判她「寡情」,正文立刻減刑——不是寡情,是一時糊塗。作者還替她鋪了來歷:她以為發財在望,是旁人捧出來的。
到第五回,同一個詞換了三次手。先是「他怨恨譚桂菊太糊塗」,這回輪到弟弟怨姐姐。接著回目把「糊塗」推給案子:「糊塗案子糊塗輸」,責任在案不在人。最後一句是:
他只怪自己糊塗。
從妹妹到自己。這個詞繞了一圈,落在說話的人身上。
所以第五回是樞軸:回目把責任往上推,正文在同一回裡往回收。一句「他只怪自己糊塗」之後,接的是「有理走遍天下」的「死理」——他把自己輸掉的原因,歸給自己信錯了道理。
這兩句並不相容。同一個人在同一段裡說了兩件事:官司輸掉是因為有人「拿人錢財,替人消災」;以及,是因為自己糊塗。前一句指控別人,後一句指控自己。作者沒有選,兩句都留著。
我不替這段圓場。這種並置是冒險的:讀者可以說作者退讓了。但它也寫出一種反應——一個人被磨了十幾年,最容易學會的就是先怪自己。這不是結論,是一個動作。
回目和正文也有對不上的地方,最明顯在第一回。回目是「喜盈盈長兄重義,怒沖沖小妹寡情」,怒氣派給了小妹。正文寫的是:
妹妹這滿心怨悵面飛紅,哥哥那一腔悲憤臉發青。
發怒的是哥哥。妹妹是「怨悵」,是失望,不是怒。作者為了讓「喜盈盈」對上「怒沖沖」,把一個他沒寫的情緒放進目錄。這一筆是對仗取勝;不算大錯,但說明回目有自己的需要。
七個回目的字數是 7、8、12、9、7、7、12,每回兩半完全相等,一字不差。紀律守得很緊,但守住的只是字數。
第五回「冤枉官司冤枉斷,糊塗案子糊塗輸」是迴環,兩個詞各用兩次,讀起來最順;第六回「中止執行是空話,登上內參也白搭」——七字對七字,可這兩半不是兩個動作,是同一個判斷說了兩遍。對稱還在,意義空了。
正文對這句的兌現只有四個字:
白歡喜一場。
四字擱在那裡,比「白搭」更冷。
第七回的回目最大:「嘆莽莽大地神州悲劇幾時休」。但正文沒有一處把譚維成的事放大到「神州」,它只寫巴東縣、大支坪、一張身份證、兩張存單。這一步跨得比正文遠,是回目的權力,不是正文的結論。
不過它收得對。「幾時休」沒有被回答,正文最後一句把它交出去:
讀者諸君,能給這位可憐的老人指條討得公道之路嗎?
前面才寫過「近二十年了,大哥的骨灰盒可憐巴巴躺在那盼著安埋入土」。問句接在這種句子後面,已經不是修辭。
說一點偏好:我最喜歡第二回的回目,「選墳地依依懷故土,奔喪事惶惶赴縣城」。它什麼都不判,只記兩個動作、兩種情緒,是七個裡最不著急的一個。這是偏好,不是評價。
評價上,技術最省的是第五回,力氣最大的是第七回,最該改的是第一回那個「怒沖沖」。
這本書真正寫下的東西,可能在兩條線的距離裡:回目一路往上告,告到天;正文一路往回收,收到自己。中間那截沒有人走完的路,才是它沒說出口的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