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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是我的叔叔,爸爸的弟弟,我的叔叔!」:莫泊桑《我的叔叔于勒》譯述與細讀

作者:蓋伊·德·莫泊桑 | 分類:世界名著 | 發佈日期:2026-11-02

「這是我的叔叔,爸爸的弟弟,我的叔叔!」:莫泊桑《我的叔叔于勒》譯述與細讀

編者導讀(業州愚公)

一個星期天,防波堤上,父親看見海平線上的輪船,總要說同一句話:「嘿!如果于勒就在這船上,那會是多麼驚喜啊!」——這是莫泊桑《我的叔叔于勒》(Mon oncle Jules)裡最日常、也最殘酷的一句閒話。一家人盼的與其說是親人,不如說是親人信裡承諾的那筆錢。等到真正在船上撞見于勒時,那個「多麼驚喜」變成了全篇最狼狽的逃亡。

本文依法文公版原文自行譯述全文情節,並摘譯關鍵段落,非轉錄任何現有中譯本。文末附細讀。

一、譯述:故事全文

框架:一百蘇。

故事從一個偶然場景開始。敘述者「我」的一位朋友若瑟夫·達夫朗什,看見一個白鬍子老乞丐上前討錢,竟給了他一百蘇——這在當時不是小數目。「我」問他緣故,他說這個可憐人讓他想起一件往事,一件「不斷糾纏著我的回憶」。於是他講了下面這個故事。

勒阿弗爾的一家人。

若瑟夫家在勒阿弗爾,父親在辦公室做事,收入微薄,母親常拿刻薄的話埋怨丈夫「幹不了什麼正經事」。家裡事事節儉:樣樣東西要講價、樣樣東西要省,可是每逢星期日,一家人必定穿戴體面,到防波堤上散步。父親一見遠方輪船進港,總要望著大海說:

「嘿!如果于勒就在這船上,那會是多麼驚喜啊!」

于勒其人。

于勒是父親的弟弟,當年是全家的禍害。他把自己的那份遺產揮霍光了,還佔用了父親應得的部分。按當時的慣例,他被打發上了開往美洲的船。全家人恨他,母親提起他就罵「這個賊」「這個流氓」。

可是不久,于勒來了第一封信:他說他在美洲做生意賺了點錢,過些時候會補償父親的損失。這封信成了全家的轉機。又過兩年,第二封信來了:他說生意看好,要去南美長途旅行,一時不能回國,發了財就回勒阿弗爾,跟一家人快活地過日子。

這封信成了全家的福音書。母親逢人便說,父親逢人便講。二姐二十八歲還嫁不出去,倒是一位小職員看了這封信,認真考慮之後,求婚了。婚事定下之後,全家決定——結婚旅行,去澤西島。

船上的老水手。

去澤西的船叫「快車號」。父親看見兩位穿得漂漂亮亮的太太優雅地吃著牡蠣,心裡一動,也請妻女吃一回牡蠣——這是體面人家的享受,一頓要花不少錢。賣牡蠣的是個衣衫襤褸的老水手,滿臉皺紋,一雙手又老又粗糙,剝牡蠣的動作卻熟練利落。

父親忽然臉色發白,喉嚨發緊:

「真是奇怪,這個開牡蠣的人長得多麼像于勒啊。」

母親也看清了,渾身發抖,讓父親去問船長。父親不敢直接問,先跟船長寒暄了半天——澤西島有多大、出產什麼、人口多少、風土如何——「簡直像在談論美利堅合眾國」。然後才裝作不經意,問起那個「挺有意思的老剝牡蠣工」。

船長不耐煩地回答:這是個法國老流浪漢,去年在美洲被他收容、遣送回國的;聽說他在勒阿弗爾有親戚,「可是他不肯回到他們那裡去,因為他欠他們的錢」;「他叫于勒——于勒·達爾芒什或者達爾旺什,什麼的」;聽說他在那邊闊過一陣,「可您瞧他現在落到什麼地步了」。

父親臉色死白,語無倫次地擠出一句:

「啊!啊!很好……好得很……這並不使我意外……非常感謝您,船長。」

十蘇。

母親聽完,先是大怒,罵于勒是賊、是流氓;繼而立刻冷靜下來,吩咐先把兩個女兒和女婿支開——決不能讓女婿起疑,否則這門婚事就完了。她把若瑟夫叫去付牡蠣錢。

若瑟夫付錢時,盯著那隻又老又窮苦的手和滿是皺紋的臉,心裡默念:

「這是我的叔叔,爸爸的弟弟,我的叔叔!」

他多給了十蘇小費。老人道謝:「上帝保佑您,我的年輕先生!」——完全是一個乞丐對善心人的口吻。他當然不認得這個孩子是誰。母親得知兒子給了十蘇小費,大罵:「你是瘋了!」

結尾。

回程時,全家特意改搭聖馬洛的船,為的是不再遇見他。

「我此後再也沒有見過我父親的弟弟!」

故事回到框架。若瑟夫對「我」說:這就是為什麼,你會看到我有時候給流浪漢一百蘇。

二、細讀

1. 「驚喜」的兩次出廠。

「如果于勒就在這船上,那會是多麼驚喜啊」——這句話在故事前半段是防波堤上的固定節目,說得越頻繁,後半段的撞船就越響。莫泊桑的殘忍在於:他讓這句話原樣應驗了。于勒確實在船上,確實被認出來了,「多麼驚喜」確實發生了——只是以全家最害怕的形式。盼望本身沒有落空,落空的是盼望的內容:他們盼的是「在美洲境況很好」的于勒,不是這個剝牡蠣的。同一個人在同一條船上,身價由信件決定。

2. 一封信的購買力。

全篇真正的主角不是于勒——他出場不足一頁,一句台詞都沒有——而是那兩封信。第一封信把「賊、流氓」洗成「正直的人、有良心的人」;第二封信更直接換來一門婚事:小職員是看了信、認真考慮之後才求婚的。二姐的婚事等於拿信作抵押。所以後半段全家唯一的行動綱領是「決不能讓女婿起疑」——不是怕于勒丟人,是怕這張抵押被看清。莫泊桑用一樁婚事,把「信的購買力」量化到了極處。

3. 十蘇,一百蘇。

孩子的十蘇與成人的百蘇,是這篇小說真正的天平。若瑟夫給叔叔十蘇小費,換來母親一句「你是瘋了」——在父母的會計裡,給一個沒有償還能力的親人多付十蘇,是賠本;若瑟夫成年後見到乞丐就給一百蘇,是一筆無法結清的欠帳。小說的外殼是諷刺,內核其實是這筆私人債務:他一輩子在還那十蘇加不上的東西——一句沒能喊出口的相認。

4. 為什麼他一句話都沒有。

于勒全篇零台詞,唯一的發聲是「上帝保佑您,我的年輕先生」——一句對陌生人的客套。這是莫泊桑最狠的一筆:真正的相認發生了(叔叔接了侄子的錢、祝福了侄子),只是雙方都不知道。親情在這篇小說裡唯一一次真實流動,是以匿名的方式完成的。若是一開口,接下來的就是相認、追債、婚事崩盤——沉默保全了所有人,也判決了所有人。

5. 結構上的「還債」。

雙層敘事(成年若瑟夫向朋友轉述童年)讓這篇諷刺小說有了一個諷刺小說不常有的重量:它不是旁觀者寫別人的勢利,是當事人交代自己一生的病根。開頭的一百蘇與結尾的「再也沒有見過」首尾扣死——那不是慷慨,是贖罪。

三、版本與出處

・原作者:蓋伊·德·莫泊桑(Guy de Maupassant,1850–1893)。

・首次發表:1883 年 8 月 7 日,法國《高盧人報》(Le Gaulois);後收入短篇集《Miss Harriet》。

・本文依據法文維基文庫公版原文(Louis Conard 1908 年版)自行譯述,關鍵句附法文原文摘錄,非轉錄任何現有中譯本。

・原始出處連結:https://fr.wikisource.org/wiki/Mon_oncle_Jules

・版權說明:莫泊桑 1893 年逝世,作品早已進入公共版權領域(Public Domain),自由轉載、譯述無版權爭議。

——業州愚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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