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十蘇」與「幾個橘子」:《我的叔叔于勒》與〈背影〉裡,兒子眼睛裡的兩個父親
各抒己見(業州愚公)
把莫泊桑的《我的叔叔于勒》(1883)和朱自清的〈背影〉(1925)放在一起讀,起初像是亂點鴛鴦譜:一個是法國的諷刺小說,一個是中國的抒情散文,隔了四十二年、一萬公里、兩種文體。但兩篇裡各有一個場景,結構上幾乎是同一個場景的陰陽兩面——一個兒子,看著一個落魄的長輩,錢從一隻手遞到另一隻手。這一遞,兩篇作品各自量出了親情的重量。
一、同一個場景,兩種結局
《我的叔叔于勒》的場景在船上:若瑟夫奉母親之命去付牡蠣錢,發現那個衣衫襤褸的賣牡蠣老人就是全家盼了多年的叔叔。他盯著「那隻又老又窮苦的手」,心裡默念「這是我的叔叔,爸爸的弟弟,我的叔叔」,多給了十蘇小費。老人回一句「上帝保佑您,我的年輕先生」——叔叔不認得侄子,侄子不敢喊叔叔。這筆錢是在親情斷裂的前提下遞出去的:它是施捨,是匿名,是這段親情唯一被允許的流通方式。
〈背影〉的場景在車站:父親堅持送二十歲的兒子上車,又堅持穿過鐵道爬上月台去買橘子。「他用兩手攀着上面,兩腳再向上縮」,兒子在車廂裡看著,淚很快地流下來,趕緊拭乾,「怕他看見,也怕別人看見」。橘子遞過來時,「將橘子一股腦兒放在我的皮大衣上」——這筆錢是在親情過載的前提下遞出去的:它不是買賣,是一次笨拙的、不好意思說出口的告白。
兩個場景共用一套道具:一個落魄的男人,一件體面不起來的衣裳,幾個不值什麼錢的小東西(十蘇、幾個橘子),一個在旁邊看著的兒子。差別只在:莫泊桑的錢救不了人也不敢相認,朱自清的橘子什麼都不用說就全說了。
二、兩個「不爭氣」的長輩,兩種算法
更妙的是,兩篇裡的長輩都是家庭裡的「欠帳人」。
于勒是字面意義上的欠帳:揮霍了家產,「他是個賊、是個流氓」;他的贖罪方式是從美洲寄信回來,承諾「賠償父親的損失」——注意,這家人對他的愛,是按匯率計價的。信裡說發了財,他就是「正直的人、有良心的人」;船長說他在美洲流浪、還欠著親戚的錢,他立刻變回「賊、流氓」。同一個于勒,中間沒有發生任何事,身價卻坐了兩趟過山車。莫泊桑的刻薄在此:這家人愛的從來不是于勒,是于勒信裡的那個數目。
〈背影〉的父親也是字面意義上的欠帳人:祖母死了,「父親的差使也交卸了」,回家「變賣典質,父親還了虧空;又借錢辦了喪事」。可是朱自清怎麼寫這個欠帳的父親?——照樣和腳夫講小費(兒子還嫌他講價難看),照樣「不要緊,他們去不好」,照樣把「一股腦兒」的橘子堆到兒子的大衣上。家裡越是慘澹,這些動作越重。同樣是欠著帳的男人,在莫泊桑筆下是家人身價的函數,在朱自清筆下是家人的債主——他把該還的都還給了兒子,還的多半不止。
三、兩個「不敢」的兒子
兩個兒子的反應也像得驚人,都會在關鍵時刻躲起來。
若瑟夫遞出十蘇小費,母親罵「你是瘋了」——他為這點善意付了代價,此後「再也沒有見過我父親的弟弟」。這個場景在他身上留了一輩子:多年後見到乞丐,他會給一百蘇。那不是慷慨,是還債——還那十蘇之外的東西。
朱自清也是躲著的:淚「很快地流下來了」,「趕緊拭乾了淚,怕他看見,也怕別人看見」。八年之後,父親一封信寫「大約大去之期不遠矣」,他才「在晶瑩的淚光中」第二次看見那個背影。兩個兒子都是當場不敢認、事後用一生去認。區別只是:若瑟夫認下的,是一個再也見不到的人;朱自清認下的,是八年裡嫌過、笑過、慚愧過的那個「聰明過分」的自己。
四、一點閱讀上的判斷
這兩篇放在一起,最大的教益不在「外國勢利、中國溫情」這種偷懶的對比——莫泊桑筆下的若瑟夫同樣有善意,朱自清筆下的兒子同樣刻薄過。真正的差別是文體的誠實度:
莫泊桑知道,親情在錢面前多半會輸,他讓它輸給你看,輸得明明白白;
朱自清知道,親情也會贏,但只贏在你不看它的時候——所以他只寫背影。
一個寫輸,一個寫不經意間的贏,兩個都沒有說謊。若只讀其中一篇,容易把親情讀成單選題:要麼天塌下來也擋不住(濫情),要麼一分錢一分親情(犬儒)。對讀的好處是拿到一把尺:親情不是常量,它跟著一家人的處境漲落;要緊的不是它跌到多低,而是有沒有一個人記帳——若瑟夫記了一輩子,朱自清記了八年,然後寫成文章。所謂文學,常常就是這本私人帳簿的公開版。
兩篇都值得趁著家裡還有人催你「進去吧,裏邊沒人」的時候重讀一遍。
——業州愚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