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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領回來不能吃不能穿」:《小案件 大悲哀》第四回,三個「代」字與一張傳票

作者:業州愚公 | 分類:各抒己見 | 發佈日期:2026-11-08

這一回只寫一趟路

《小案件 大悲哀》第四回,回目上句是「又悲又喜縣城領骨灰」。全回只寫一趟路:有人要去縣城領兩樣東西——一隻骨灰盒,兩張存單。四十萬新臺幣已由臺辦「二一添作五,一人一半代為存入銀行」。剩下的問題只有一個:誰去拿。

「不能吃不能穿」的算式

譚桂菊拒絕得很乾脆,理由是轉述的,沒加引號:

也是嘛,那東西領回來不能吃不能穿,還得倒貼花費跑趟縣城,不值得。

一句話把一盒骨灰放進差旅報銷的格式:收入零,支出車錢,結論是不值得。她另有一層懷疑:兄長兩次探親不登她的門,「說不定他也在當中搗了些鬼」。

敘述者接的三個字是「也是嘛」。整部書裡作者很少站到誰那一邊,此處卻順著她的算盤撥一下:不是認同,是讓算盤自己響。連骨灰都換算成路費的人,為半張存單打官司不突然。

三個「代」字

這一回「代」字出現三次,一次比一次往裡:鄧亞民「就近在臺代辦」、臺辦「一人一半代為存入銀行」、「存單是譚維成代為領去」。

三次「代」,東西一路換手:亡者、同鄉、臺辦、弟弟、姊姊名下那張紙。每一手都有經手人,都沒有人真正拿到。鏈條在本回末尾斷了一節——他扣住劃給姊姊的存單,斷鏈的正是最後一個「代」字上的人。

「大任」與「配演」

交接那一場寫得極省:

兩張銀行存單一隻骨灰盒,主任親手交付譚維成,鄭重其事。握手。拍照。算是功德圓滿的一樁小小政績吧。

「握手。拍照。」兩個動作把喪事壓成一張合影;「小小政績」是全回最省力的判語。

更該看的是他給自己下的兩個定語。先是「病歪歪的小弟終完成沉甸甸的大任」,領骨灰寫成「大任」;同一段末尾,他寫自己「好不容易撐完應由他配演的場面」。先把差事升成使命,再把自己降成配角;他需要「大任」說服自己跑這一趟,也需要「配演」解釋一切為何由人安排。

兩個規矩,同一個理由

他有一條自訂的規矩:「不把大哥骨灰安埋入土,決不能亂動存款。」房子整修完,「錢已所剩無幾」。

然後他「猶如夢中醒轉」——四十萬裡有一半是車禍司機賠付的喪葬撫卹金,不該按遺產均分。他第一個動作不是查證,是「決定扣住劃給姐姐的那張存單」,理由還是「喪葬費當然得花在這上頭」。

同一個理由用兩次,方向相反:前一次約束自己,後一次扣住別人。規矩沒改,持有人改了。作者沒加按語,只把兩句話擺進同一張嘴,讓它們自己撞。

「難個屁」

全回唯一一句粗口在這裡:

盧主任說得千難萬難,只差說“不準去”。後來一打聽,難個屁!

罵的不是盧主任,是「千難萬難」四個字——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科的回覆只有「很簡單的」五個字。不拿形容詞罵人,讓事實罵,是這部書一貫的辦法。

一紙傳票,一個身分

收尾來得很快:「法院突然送來一紙傳票。」被告譚維成,原告譚桂菊,案由侵佔遺產。

回目下句寫「亦驚亦怒」,可怒早有了——對盧主任發作、扣存單、薄責姊姊,都在傳票之前。傳票帶來的是驚,外加一個名稱。從這天起,他不再是扶病捧骨灰的弟弟,而是被告;家務事被「侵佔遺產」四字註了冊。

鬆在哪裡

一處鬆:「譚維成也不是爛屎無用之輩。」這句夾在「夢中醒轉」與「牛脾氣便發作了」之間,語域忽然掉一格——前一段還是「悲的是,活鮮鮮的大哥忽化為陰慘慘的小盒」的駢文,這裡罵起粗話。更要緊的是它在替人物辯護:作者急著告訴讀者他不是廢物,這一段本只需寫他發作。

誰有資格悲傷

這一回表面寫遺產,實際寫的是一份資格申請。譚維成拒分那半張存單的理由是「譚桂菊家連骨灰盒都拒絕領取,顯無悲痛可言,何需“撫卹”?」——他把悲痛當成領錢的資格,自己照的也是這個標準:扶病進城、操勞砌墳。兩人都同意:悲痛要能兌換,兌換率由手續決定。

把事推到法院的不是悲痛,是那張被扣下的存單。全回從誰去領開始,到誰被告結束;中間那趟縣城,最後是剛動完手術三天的人跑的。

說一點偏好:我最愛讀「也是嘛」三字;但技術上最見功夫的是「大任」與「配演」那一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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