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六英尺」:托爾斯泰《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》譯述與細讀
編者導讀/評論:業州愚公
一、為什麼要重讀這一篇
世界文學裡寫「貪」的作品很多,寫得這麼不客氣的很少。
托爾斯泰沒有罵人,也沒有講道理。他只講了一個農夫的一天,然後在最後一行拿出一把尺。
那把尺量出來的數字是:六英尺。
《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》(How Much Land Does a Man Need?)寫於一八八六年。托爾斯泰逝世於一九一〇年,作品早已超過著作權保護年限,屬公共版權。
本篇的中文部分,是編者依據英文公共版權文本自行譯述的,不是轉錄任何現有中譯本。
這一點要講清楚,因為後面的細讀,全部建立在譯述時對字句的選擇上。
二、故事:一個農夫,和一句說得太滿的話
帕霍姆是個農夫。
他不窮,也不算富,日子過得去。但他有一句掛在嘴邊的話:
「要是我有足夠的土地,我連魔鬼都不怕。」
民間故事有個規矩:你只要把一句話說得太滿,故事就一定會派人來測試它。
果然,魔鬼聽見了。
帕霍姆先是買了一小塊地,然後又買了一塊,日子慢慢好起來。
可是好起來之後,他開始嫌地不夠:鄰居的麥子長到他地裡,他要去告;地主要罰他的牲口,他要吵。
他跟家裡人說的一句話是:
「地方太小了,簡直轉不開身。」
三、三次轉身:把「夠」的界線往後推
這個故事的推進,靠的是三次轉身。
每一次轉身,帕霍姆都更接近他想要的,也每一次都更遠離「夠了」。
第一次轉身:他買到了地。
他借錢、湊錢,買下一大片地,收成變好,日子寬裕。
第二次轉身:他嫌地不夠。
因為地大了,麻煩也多了:要管的人多了,要爭的界線多了,跟鄰居的官司多了。
第三次轉身:他聽說了另一個地方。
他聽人說,遠處的巴什基爾人手上有大片便宜得離譜的土地。於是他帶著錢上路了。
四、那條規矩:一天之內走一圈
巴什基爾人給了他一條規矩,也是整個故事的引擎:
・價錢固定,一千盧布。
・從日出開始走,走過的土地都歸他,想走多大就多大。
・只要在太陽落山前回到出發的那個點,全部算數。
・如果太陽落山時人還沒回來,一千盧布白付,一寸地也沒有。
這條規矩裡藏著一個陷阱,而陷阱不在別人身上。
它把「多少算夠」這個問題,從一個可以坐下來慢慢想的問題,變成了一個「在太陽底下、用腳跑」的問題。
帕霍姆聽見規矩時的第一反應,是很典型的一句:
「一天之內能走多少地方啊!那可是很大一片地。」
五、譯述:日頭底下那一圈
天還沒亮,帕霍姆就站在出發點上。
他把帽子摘下來,放在腳邊,作為記號。太陽一露頭,他就出發了。
開頭的路好走。草原平坦,草長得齊膝。他走得不快,邊走邊看,心裡的算盤打得很細:
這裡可以種麥子,那裡可以放馬,低窪的地方可以種亞麻。
走了一陣,他覺得熱,也覺得遠,回頭看出發點,人影已經變成一個小黑點。
他本來想停,但轉念一想:
「再往前走一段吧,錯過這麼好的地就可惜了。」
他又走。
為了走得遠,他把帶著的食物和衣服一樣一樣扔掉,只留下水和鋤頭。
太陽開始偏西,他才驚覺:回程的路,要比來時長得多。
回程是這個短篇裡寫得最用力的一段。
他開始跑。
帽子飛了,他不管;靴子磨破了,他不管;胸口像有東西在燒,他也不管。
太陽已經沉到地平線,只剩下最後一道邊。
遠處的人們在喊,在揮手,在催他。
他在太陽完全落下前的那一刻,撲到了出發點。
六、最後那把尺
巴什基爾人歡呼起來——他做到了,那片地是他的。
但是他的雇工走過去時,發現他不對勁。
帕霍姆撲在地上,嘴裡湧出血,已經斷了氣。
雇工拿起鋤頭,給他挖了一個墳。
從他的頭到他的腳,正好六英尺。
把他埋進去,剛剛好。
一個人需要的土地,就是這麼多:六英尺。
七、細讀:這篇小說真正厲害的地方
這篇小說厲害,不在於它講了「貪心沒好報」。
這句話誰都會講。厲害的是它把一句道德口號,改成了一道可以計算的題。
托爾斯泰做了三件事:
第一,他把「慾望」換成了「距離」。
帕霍姆想的從來不是「我想要多少地」,而是「我還能走多遠」。
一旦問題變成距離,理性就退場了——因為距離是可以再加一點的,這一點永遠「不算過分」。
第二,他讓時間成了唯一的裁判。
太陽不討價還價。
它不管你多努力,不管你已經走了多遠,也不管你扔掉了多少東西。它只管落下。
第三,他讓「夠」這個概念,最後由別人來替你定義。
帕霍姆到死都沒說過「夠了」。
替他說出答案的,是那把鋤頭,和那六英尺。
八、給讀者的三個問題
這篇小說如果只當寓言讀,讀完就過去了。
要把它變成自己的東西,可以拿這三個問題去套生活裡別的事:
・第一問:我的「太陽落山」是什麼?
每一件「再加一點」的事,都有一個不會商量的截止點——年齡、健康、一段關係的耐心、一筆錢的風險上限。
它通常是客觀的,不會因為你多努力就往後挪。
・第二問:我扔掉了什麼?
帕霍姆為了走得更遠,把食物和衣服一樣一樣扔掉。
現實裡,為了「再多一點」而扔掉的東西,往往比得到的東西貴。
・第三問:如果答案要由別人替我寫,會是幾個字?
這是最冷的一問,也是最有用的一問。
因為真正決定結局的,常常不是我們自己的判斷,而是我們沒有預先設的那條線。
九、為什麼這篇能安心轉載
・作者:列夫·托爾斯泰(Leo Tolstoy,1828–1910),逝世逾百年。
・作品:〈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〉,一八八六年發表,全球範圍屬公共版權(Public Domain)。
・原始出處:Project Gutenberg 公共版權電子書目錄
https://www.gutenberg.org/ebooks/search/?query=How+Much+Land+Does+a+Man+Require
・英文本另見 Wikisource:
https://en.wikisource.org/wiki/How_Much_Land_Does_a_Man_Need%3F
・轉載依據:原作者逝世逾一百年,著作財產權已消滅;本篇正文為編者自行譯述,未使用任何受著作權保護的現代中譯本文字。
・原譯文與本篇譯述如有所本,皆出自上述公共版權文本。
十、編者的兩句話
這個故事裡最可怕的,不是魔鬼。
魔鬼只做了一件事:他把規則講清楚,然後站在旁邊看。
真正把帕霍姆送到六英尺裡去的,是他自己每一次「再走一段」的決定。
——業州愚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