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“好”夢驚滅〉(站內全文)寫兩個知青從「高光時刻」掉進「學習班」。
第一句是全篇提要:「這“好”被飛來的橫禍、歷史的幽默給弄沒有了,然後,就沒有然後了。」「然後,就沒有然後了」是這十來年才流行的句式,用在一九七〇年的冬天上:事是五十多年前的,說話的人是現在的。
「好」是可驗收的,驗收權在誰手上也清楚:隊長「你們的工分,可以評10分了」,公社叫去學制種,隊長「去學習是出公差,記7天的工分」。所謂「好」是有單位的:十分工、七天工分。於是那句反問才落得下來:「咱已經鍛鍊得這麼好了,要不要去謝那個王主任一下子呢?」(系列目錄)
要我指一段寫得好的,我指講「打杵子」的那兩百字:「整個揹簍的重量,就落在這“打杵子”上了,人就可以站著歇息一下」。好在它一句抒情都沒有——整節其餘地方作者都在替自己說話,只有這裡他退到旁邊,讓一件東西自己站著。而那件東西的功能恰好是接過重量,讓人站著歇一下。這算偏好,不算評價。
鬆的地方就在它後面:「這就是全方位地學會了使用薅鋤、挖鋤、揹簍、“打杵子”等系列農具……是我們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成果之二了。」四個「了」,一個「系列」,一個編號:前面剛把打杵子講具體,這一句立刻把它收進總結報告第二條。若是反諷,順手得讀者分不出;若是套話,就是真鬆。我判後者——語速跟前後不一樣,是寫慣了的句子。
縣革委的向國書來辦「學習班」,要他交代「搞打砸搶的罪行」。他答:「我就是辦報紙、寫文章,我是搞的寫、編、印,你叫我怎麼承認?」
「你寫的那些東西,都是鼓吹‘打、砸、搶’的,和你自己去‘打、砸、搶’有什麼區別?」
這是個因果問題:寫,算不算做。他答的是「我哪一篇文章是鼓吹‘打、砸、搶’的?」——那是舉證問題。對方指不出文章,這一回合他贏了;「有什麼區別」,他始終沒正面答。
「寫手」一詞,妙也在險:它把「寫」貶成手藝,於是跟「打」分開了;可手藝不需要立場,代價是他把文章交了出去——「都是按照毛主席語錄、那時的《紅旗》雜誌、《人民日報》社論的意思寫出來的」。這區分救了他,也把作者的位置騰空了。
一九七一年夏天,他在景陽的山路上撞見向書記,退了一步:「我曾經是那個組織的成員,那個組織所犯下的錯,我也要承擔」;隨即劃回界線:「打人的賬,你去找打你的人去算」。這是全篇唯一一次認下連帶責任。場合值得記:一條山路,對面一個人,沒有記錄,也沒有「升級」的威脅。認錯的話出現在最不需要認錯的地方,比會議室裡那一整段都重。
還有個小范,只佔三行。頭一晚他說:「這姓向的,那年,我是真的抽過他幾鞭子……我明天立馬就跑路了。」第二天清早人不見了。作者說:「反正後來也沒有把他怎麼著,沒有向書記說的“什麼後果”發生」。一九七四年,小范「被推薦上了大學醫專」。這是暗門:向書記的壓力架在「不老實,就到縣裡升級」上,而小范跑了,什麼後果也沒有——威脅的力量不在後果,在於人相信它有後果。作者寫下這事實卻不往下推,這個停頓我不替他解釋。
一九八二年,他在縣委院子裡碰到已做副部長的向書記,對方說「你這筆桿子,算變紅了」。他答:「以前寫‘革命無罪’,‘農業學大寨’,現在寫‘發展經濟’,一直都是照著毛主席和黨中央的話寫的」。十二年了,還是那一套:意思不是我的,我只負責寫。沒換過,因為一直有效。所以「算變紅了」他只能反駁一半:紅黑都推給上面,剩下的那支筆,無論紅黑都只是一支筆。
結尾在二〇二三年。他在縣老幹部局編照片集,在《建始縣離休幹部名錄》上看到向國書的名字:「享受待遇」是「享副縣」,備註欄裡「畫上了一個黑圈」——黑圈就是去世了。這個結尾好,好在它什麼都不給:不安慰,不痛快,也不原諒。五十多年的恩怨落在一張表格的「備註」欄。「享副縣」三個字挨著一個黑圈,誰也沒壓倒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