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馮二軼事〉(站內全文)開頭先寫屋場:知青推包穀、合渣要到馮家借磨,借出來的交情才夠格寫人。
馮二哥一天十個工分,是隊裡「力作」的人。作者自己結帳:
按說馮二哥這樣“力作”的人,家境應該是很好的了,可是,他卻是那時隊里人稱作“家大口闊”的困難戶。
勞動力排第一,家境排最後。落差他不講道理,他算帳。
他、妻子、大兒子三個人出工。妻子在婦女勞力裡算二等,一天七個工分,馮二哥隔三差五替她請假:「今天,我屋裡的月子病又發了,不能出工了。」「屋裡」就是妻子——一個方位詞代替一個人。
十二歲的大兒子讀了三年小學就回來:「讀不起了,回來掙工分吧。」一天五個工分,小名眉兒。三個人的工分抵不了七個人的口糧款;兩年裡工分值從一分七釐漲到二分五釐,欠款四百多元,「相當於4頭大肥豬」。
大隊書記來開社員大會,講完,眼光轉向欠款最多的那一戶。馮二哥站起來接,把標的從錢換成命——要錢一分沒有,人有一家七口。
前一場的對手是權力,他贏的辦法是讓自己變成收不走的東西;換到場上,對手只想賺一塊錢,這套辦法就不管用。
他挖了幾窩天麻,曬乾三斤多。供銷社一斤三塊多,他不賣:「你苕啊,供銷社收購,只有3塊多一斤,我們到黑市上去賣。」一個「苕」字,把政策、風險、「投機倒把」全跳過去。
價差是這樣的:包穀公家七分二釐,場上一塊。作者自己說:「比公家賣的貴了十多倍了。」
要我指一段寫得好的,我指討價還價六句:沒有形容詞,沒有按語,動詞只有一個「說」。
「十五塊。」
「十塊。」
「十四塊。」
「十一塊。」
「十三塊,不能再少了。」
「十二塊,不能再多了。」
三來三往,每次讓一塊。書記那一場,作者忍不住替他鼓掌(「端的是民間語言,生動形象」云云);這裡一句也沒加——規矩是對稱的,兩人都守同一套規矩,誰也不必被同情。
三斤四兩,十二塊一斤,四十塊零八毛;三十斤包穀,九角一斤,二十七塊;剩十三塊八。
但供銷社的包穀七分二釐,三十斤只要兩塊一毛六。他賣天麻多得了近四倍,買包穀卻多付十二倍半——溢價一轉身就交回給場上。他不是去賺錢,是買一個「買得到」;這一節寫的是准入,不是投機。
同樣的規矩,紅土溪街上為什麼沒執行?馮二哥只有一句:「這紅土溪這邊的政策,好像是管得松活一些,也不知道是怎麼搞的。」作者補三個「也許」:邊僻、領導睜隻眼、兩縣交界的人有需求——三個並列,一個也不選。
這比下結論誠實,他確實不知道。但場上那張價目表替他答了:一邊緊一邊鬆,人就往鬆的一邊走——價錢是政策裂縫量出來的。
結尾不是馮二哥。作者用父親在供銷社收購的便利,八角一斤買了五斤漆油,吃剩的拿到場上五元一斤賣掉。然後一句,全節結束:
這紅土溪的黑市,我也去“投機倒把”過一回。
之後沒有一個字的解釋,也沒有一句認錯——批評的對象忽然包括了自己,他不給自己辯詞。
還有一層他沒說:八角是公家價,五元是場上價,六倍多。馮二哥挖天麻、走三十里、講價,剩十三塊八;作者一趟倒手扣掉吃掉的幾斤,仍多過他。同一個場上,准入比勤快值錢。
要說鬆,我指寫眉兒那一段:「這小小的年紀,本來應該是在學校讀書的呀」,後面接三句抽象話——生活的重擔、艱苦的田間勞作、「這是什麼樣的命運啊?」畫面已足,這三句替讀者把感受先說了。這一問沒有下文:眉兒從此消失,後來怎樣,作者沒寫。
偏好是另一句:有人打趣他孩子生得多,他不否認,還順著說:「老天黑得早,人就睡得早,女人又長得好,你說不搞還有麼子搞?」我喜歡,因為它把苦事說得像笑話,而說話的人自己不覺得苦。技術上最好的一筆,仍給那六句價錢。
原作:《山鄉青春行》第一章第七節〈馮二軼事〉;全書目錄:《山鄉青春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