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內《圍爐夜話》收四章、二十條格言,開頭附一篇自序(第一章)。序裡王永彬把自己的寫作說得很輕:
「心有所得,輒述諸口,命兒輩繕寫存之,題曰圍爐夜話。」
「輒」是「就」,「述諸口」是隨口講出來。照這個說法,這本書是一個人冬夜燒山芋,想到什麼說什麼,孩子順手抄下。可是我從第一條讀到第二十條,聽到的是另一種聲音。
先把證據擺出來:
「薄族者,必無好兒孫。薄師者,必無佳子弟。」
兩個「必」。再看「門戶之衰,總由於子孫之驕惰」「人品之不高,總為一利字看不破」,兩個「總」。「莫大之禍,起於須臾之不忍,不可不謹」,一句裡「莫大」加「不可不」。「天道最公……斷不負苦心」,又一個「斷不」。
我數了一遍:二十條裡,帶「必」「總」「斷不」「莫大」「不可不」這類字的,有九條——薄族者、莫大之禍、一信字、門戶之衰、富不肯讀書、家縱貧寒、待人宜寬、人品之不高、天道最公。餘下十一條少見商量的口氣,多是「此八字,是收放心的工夫」這種直接指認。
反例只有一條,而且很像序:
「每見待子弟,嚴厲者易至成德,姑息者多有敗行。」
「每見」是「我常看到」,「易」與「多」都留了餘地。這一條的語調和自序最接近——它是觀察,不是判決。全書二十條裡,肯用這種觀察詞的,只此一條(第三章)。
把這個落差歸給虛偽,是最省事的讀法,也最不準。序裡有一句常被跳過去:「命兒輩繕寫存之」。
繕寫是抄。要讓孩子抄得下來、抄完還記得住,句子就必須短、必須成對、必須沒有「或許」「大概」。一句「嚴厲者易至成德」抄在紙上,是經驗;一句「薄族者必無好兒孫」抄在紙上,是家法。口頭閒話一落筆就成了格言,這不是王永彬一個人的毛病,是語錄體的通例。
所以「不說教,只分享」這個判斷,只對了一半。它確實不說教:沒有長篇論證,沒有引經據典擺架子,也不解釋為什麼。但它下判決。不說教,和不下判斷,是兩件事。
若要挑一條最經得起重讀的,我挑這條:
「恃力者,忽逢真敵手。恃勢者,忽逢大對頭。人所料不及也。」
好在「忽」。恃力的人遲早遇上更強的人,這是老話;王永彬不寫「終有」,寫「忽逢」。一個「忽」字把報應從天理改成偶然——不是老天安排,是機率,什麼時候撞上不知道。末句「人所料不及也」更退一步:他不詛咒,只說明這種事常在人算計之外。全書少見的克制,就在這裡(第二章)。
要指名一句鬆的,我指這條:
「天道最公,人能苦心,斷不負苦心。為善者,須當自信。」
三個問題擠在一句裡。一是「天道最公」是全書唯一一次把天請出來作擔保——別條只說人事的因果(薄待族人,兒孫不好),這一條直接保證結果,而這個保證沒法查。二是「苦心」重複兩次,「人能苦心,斷不負苦心」,讀起來像繞口令,力氣漏在重複上。三是「為善者,須當自信」:前面既已許了「斷不負」,後面再叫人自信,這句許諾就多餘了——要靠許諾撐住的自信,本來就不穩。
偏好:我最常想起的是「欲利己,便是害己。肯下人,終能上人。」因為它短,八個字裡翻了兩次(第四章)。但那是偏愛短句的偏愛,不等於它最好。
評價:若論哪一條最不可替代,仍是「恃力者」那條,因為它示範了這本書唯一肯承認「不知道」的寫法——不指定時候,只說會來。
我不打算替王永彬辯護說「必」只是修辭手法,也不必替他認罪說那是專斷。他寫的是給兒孫抄的東西,語氣硬是工作需要,正如今天的說明書不會寫「或許不可帶電操作」。
讀這本書,把「必」讀成「多半」,把「斷不」讀成「希望不」,很多條就從家法回到閒話,也才對得起自序裡那個燒山芋的晚上。全系列在此:《圍爐夜話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