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鄉青春行》的第一章是自序,只有一千字上下,卻把整部書的來歷交代清楚了。原文在此。
自序沒有從一九七〇年那個下鄉的六月寫起,而是從一九七八年寫起——作者初到茅田農機廠,在公社社部辦公室遇到一張冷冰冰的陌生面孔,對方問他:「你是誰?從哪裡來的?有什麼事?」
這是一句日常到不能再日常的盤問。作者卻把它接了三個層級上去:蘇格拉底的人生三問、「人類從哪裡來、要到哪裡去」的科學終極問題,最後又落回每個人都遇過的門衛盤問。
這一問,啟迪我,懷疑人生,叩問蒼天。
於是,我寫了這《山鄉青春行》。
這個開頭的好處在於:它沒有先擺出「這是一段值得記錄的歲月」的姿態,而是從一次被冒犯、被懷疑的經驗出發。八年山鄉生活留給他的第一個記憶,不是苦,而是被當成一個來歷不明的人。就憑這一點,讀者願意往下走。
自序只交代兩件事:為什麼寫,以及寫的時候是什麼狀態。
「為什麼寫」寫得很剋制——「平凡而真實地展示勞作的苦辛、草根的苟且」。注意「苟且」這個詞。多數回憶錄談青春,用的是「奮鬥」「無悔」「成長」;這裡用的是「苟且」,一個並不體面的詞。作者知道自己的青春不屬於可以被表彰的那一類。
「什麼狀態」寫得更值得留意。寫完最後一個字時,他寫道:這七十歲的胸懷仍泛起慨嘆,這久經風霜的眼睛仍湧出悲愴的溼潤。然後是一連串地名——伍家河的流水、二棚槽的寒風、巖洞屋的滴泉、大溪木的白雪、鐵工廠的爐火。
這一串地名是全篇最有力的部分。它們不是風景描寫,是記憶的座標。一個人能把五十年前的地名一個不漏地背出來,說明那八年不是「過去了」,而是還在身上。作者沒有解釋這五個地方各自發生了什麼——那是後面四十章的事。自序只需要證明一件事:他真的記得。
想用自己的筆,把我那曾經擁有的、逝去的青春,定格成永恆。
「定格成永恆」是自序裡最像大話的一句。有意思的是,作者在最後一章的後記裡自己把這句話推翻了(見 第四十章後記)。前後互相打臉,卻不是失誤——那是一個人從五十年後回望時,對自己寫作動機的兩次估價。這一點留到後面的文章再說。
作為一部四十章長篇的入口,這篇自序完成了它的任務:交代動機、給出座標、顯露語氣。它唯一的不足是收得稍快——從「懷疑人生」跳到「於是我就寫了」,中間缺了一步:為什麼偏偏是寫,而不是沉默。這一步,整部書要用四十章去回答。